济建节科字[2022]1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现就组建济南市绿色建筑专家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工作责任感强,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具备较丰富的绿色建筑知识和实践经验。
3.从事绿色建筑相关工作8年以上,现工作或研究领域为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筑物理、环境工程、景观园林、建材等相关专业。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1)取得相应注册(一级)执业资格,(2)以前三位次主要完成人身份完成相关科研成果、论著、技术标准等,(3)以前三位次主要完成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相关科技奖项。
5.能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定、绿色低碳试点示范评审核查、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推广等工作。
6.年龄宜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个人填写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审核公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参与申请的专家进行复核筛选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原则上每3年调整1次。任期内,专家应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专业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审查工作,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等问题的,将从专家库中清除。
(二)济南市绿色建筑专家库本次拟入库建筑、结构专业专家各20人,其余相关专业专家各10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把关,确保专家库组建公正规范。请有申报意愿的专家填写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确保申请资料真实完整,于3月3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绿色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人:王洪明,电话:66603696,
邮箱:sjwkjjnc@jn.shandong.cn。
附件: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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