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建管字〔2022〕7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标函〔202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改革试点内容
(一)适用范围
我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开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的项目。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为便于市场化计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在编制时,参考市场常用做法,在现行国标清单基础上,调整清单项目划分,优化清单工作内容和特征描述,并与清单项目划分相匹配。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1.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价格组成应合理确定,并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相匹配。工料机消耗量可根据经验数据合理确定,不再严格执行定额消耗量;价格可根据市场水平合理确定,不再严格执行省、市发布的价格。
2.措施费的计费办法可依据项目特点及招标人要求确定,可以以费率、平米单价或总价的形式表现。
3.规费、税金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宜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设计图纸完善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选取,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申报。
联系人:陆婷婷,联系电话:0531-61378838
邮箱:lutingting@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表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标函〔2022〕6号)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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