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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和《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鲁建设字〔2020〕12号)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指导、智囊参谋作用,经自愿申请、主管部门推荐、材料审核等程序,遴选出山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40名拟入选人员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洪峰、王齐,联系电话:15953179009、0531-51765172,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邮编:250001。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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